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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省党(干)校、省直社科研究单位:

日前,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全国社科规划办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730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331日;2014年立项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1031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我办。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2012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323日前将本单位20122014年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单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邮箱地址为hljguihuaban@sina.com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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