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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哈尔滨商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们编制了《哈尔滨商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哈尔滨商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学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学校党政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本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报刊、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哈尔滨商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行政楼(A06)党政办公室407。

办公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联系电话:0451-84865006;

传真号码:0451-84892111;

电子邮件:xxgk@hrbcu.edu.cn;

邮政编码:150028。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校党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身份证或证明文件,本校不受理无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现场申请的,个人请提供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申请的,请提供以上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电子邮件申请的,请提供以上身份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

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党政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3.申请处理

(1)审查

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证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出具《哈尔滨商业大学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其申请的信息;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党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哈尔滨商业大学监察处电话:0451—8489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