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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阳光体育工作方案


哈尔滨商业大学阳光体育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丰富校园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 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等文件的要求,做好竞赛体制的完善和竞赛内容、形式的创新,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升竞赛的质量,使更多的师生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营造健康文明、阳光和谐、拼搏进取的体育文化氛围,促进“健康第一”和“终身体育”意识的传播,实现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健康生活、强健体魄”为目标,鼓励学生走向运动场、走到阳光下、走进大自然,每天锻炼一小时,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校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

(二)鼓励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能够吸引学生主动参与的晨练、课间体育锻炼活动。

(三)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体育学院、团委、工会等部门牵头,发挥大学生体育协会、各体育类协会及各学院学生组织的作用,切实开展各项体育比赛。学校上半年举办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会,举办以体育节(院系杯)为核心的33项校内竞赛。下半年举办冰上运动会和以新生杯为核心的17项校内竞赛。基本保证每周有两项小型比赛,主要利用周六、日,球类比赛贯穿学期,利用课间时间,大型比赛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组织代表队参加省级及全国大学生比赛8项。

(四)专业技术指导与服务

体育学院教师选派部分体育教师参与到学生晨练、早操、课余体育活动中,为广大师生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大学生体育协会、各体育类协会负责人、班级体育委员、学生会文体部长及体育活动积极分子等进行必要的培训,通过培训选拔一批体育类社团的负责人和学生教练员,促进体育类社团的发展。组织指导校级体育运动代表队与相关体育协会、学院联合开展校园体育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器材设施和场地等。

四、体质测试工作

贯彻执行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文件精神,实行全体学生测试制度,力争能够统计利用测试数据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一)制定计划及方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新的体质测试标准,制定工作方案、体质测试办法,重点是如何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使之能够达到标准,实现体育教育的目标之一。

(二)组织专门人员负责体质测试工作,测试及数据处理和上报、管理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测试仪器设备维修和更新。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测试提高班,组织指导体能较差的学生进行科学锻炼,提高身体机能及素质。

(三)广泛宣传,全员动员

利用学校的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体育活动和体育测试工作的意义和价值,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海报、网络、班会和讲座,切实提高师生对测试工作的认识与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意识。

(四)组织实施

体育学院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测试,组织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大一、大二随堂测试,大三、大四课余时间测试,利用业余时间安排补测。同时,将测试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上报,力求数据的真实准确,并对各项数据进行监测性管理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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