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五五”战略部署,聚焦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青年学子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同时为黑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优质作品。现将开展哈尔滨商业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4月10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各学院团委
三、竞赛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四、竞赛内容
竞赛侧重考量作品科技创新攻关与商业模式创新成效,计划设置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新消费与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等7个赛道,赛道及相关要求以国赛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先进制造:鼓励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母机、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具身智能、高端仪器、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基础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鼓励围绕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高端医疗装备、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新能源新材料:鼓励围绕绿色能源、先进材料、氢能和核聚变能、绿色环保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鼓励围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生物育种、食品健康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新消费与文化创意:鼓励围绕新大众文艺、国潮文创、沉浸式消费、农文旅融合、品牌运营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鼓励围绕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社区服务、供应链服务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参赛作品应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立足我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以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发展需求为重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引领性攻关,或围绕价值创造逻辑重构、交易结构优化、盈利模式突破等方向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具备科学性、真实的市场前景和落地转化价值。
本年度“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组委会配套举办专项赛,其中“揭榜挂帅”专项赛(2026年度中国青年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擂台赛)重点围绕关键核心技术,以及社会科学领域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密切相关的重大现实课题,由企业和科研机构发榜出题,高校学生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团队揭榜打擂,学生赛道作品不纳入学校团体总分;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聚焦东北全面振兴战略,围绕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国防安全等重点方向,面向高校和社会集智破题,凝聚东北产业转型升级青春力量。具体竞赛细则后续发布,相关参赛团队可提前准备,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主体赛道和专项赛道的评选,往届(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竞赛)获奖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五、竞赛安排
(一)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作为申报人参赛。将按参赛团队学历最高成员,分别划分至本科组、研究生组评审。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可指导3件作品,每个人仅可作为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申报一个项目。
(二)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阶段(3月2日至4月2日)
根据预通知内容,各学院自行准备初赛,宣传动员各学院学生自行组队,积极备赛。其间,校团委将按计划组织“挑战杯”统一培训,邀请往届有指导经验的教师、获奖团队负责人等介绍“挑战杯”赛事、如何组队、如何选择项目及作品申报书的撰写等内容,各学院在此基础上继续组织完善作品,并按要求提交材料。作品完成校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2.学校复赛阶段(2026年4月15日前)
由校团委负责组织,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举行,并推选出参加省赛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原则上为金奖作品指导教师)。
(二)集体奖。设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组织协同责任。各参赛学院要组成由学院团委书记或负责人牵头,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合力做好竞赛组织工作。
(二)突出实践育人效能。各学院举办院级竞赛,通过“四创”能力提升培训班、创业训练营、创业沙龙等活动,持续提高赛事的育人实效。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倡导“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创业模式,推动竞赛育人与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有机衔接。
(三)完善成果转化链条。各学院要充分依托“挑战杯”竞赛平台优势,整合各方资源,积极促成优秀作品转化落地,推动竞赛成果高效转化为创新创业实效。及时更新完善“挑战杯”竞赛项目库和人才库,全面掌握项目进展、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整体情况,为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成果落地见效夯实工作基础。
(四)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各学院要加强对参赛项目的审核,严格要求学生本人在竞赛全过程中实际参与完成。参赛作品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坚决杜绝挂名参赛、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和“保奖”、“卖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挑战杯”竞赛负面清单的违规行为,一律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取消该作品所属学院下年度“挑战杯”竞赛参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学院评奖资格。
哈尔滨商业大学“挑战杯”竞赛组委会
共青团哈尔滨商业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